2012年10月21日 星期日

鍾情Apple

21.10.2012 (香港:晴)
數年前,曾在網上行以優惠價及積分換購了第一代iPod shuffle,那時候我對apple的產品一點認識也沒有,只知道那時候iPod即是當時很流行的MP3機,沒有什麼講究功能、音質其至賣點,唯一講究的是外型,第一代的iPod shuffle以細少為賣點,號稱跟打火機一樣大小,比當時市面的MP3機細得多,入型入格。那台iPod shuffle陪伴我約有二年多,及後轉送給舅父,至今仍能使用,充足apple產品的耐用性。
及後開始對apple有更深入的研究,近年來iPod touch、iPhone、iPad大行其道,一時無兩,更多突破性發展使我對其充滿好感,上述三樣產品我亦曾擁有,iPod touch與iPhone及iPad功能相約,主要分別在於內建的CPU、相機、外型、重量、大小。iPod touch 第三代跟iPhone 3G/3GS外型大小接近九成相似,除了沒有了相機、指南針及電話功能外,基本上沒有分別,可以稱得上為無得打電話的iPhone。雖然好用,也很滿意,但始終要帶多部電話在身上使用,有點不便,因此用用下便變賣收場,並正式轉投iPhone 行列。
iPhone 3GS 是我首台iPhone手機,無論功能、解像度、速度等都比起之前用開的手機好,而且可以自行在App Store下載更多App,擴充性特別高,後來Apple提供iOS作業更新,每次大更新都有過百項新增或修正功能,時至今天,仍有得更新至iOS6.0,由最初版至今已有五百多項新增功能,固若金湯,這是其他手機品牌做不到。雖然iPhone 3GS實在好用,但有點機能上仍有點失敗,如相機、運行App的速度及電量。及後iPhone 4及隨後4S的出現,都較上一代進步很多,特別是解像度、速度及相機,更好更美,全新的Retina顯示屏令人耳目一新,是當今世上最高解像度的手機之一,達326ppi。

iPhone 4推出的時候,我剛入手iPhone 3GS 不久,因此並沒有考慮升級至iPhone 4,加上iPhone 3GS同樣可升級iOS至4.0甚至日後的6.0,跟iPhone 4功能相差無幾,因此沒有放在心上,沒有購入。一年後apple推出了iPhone 4S,搭上A5雙核心CPU,更佳的相機功能及一連串的優化,大大超越前作,最終令我正式購入使用,取代舊有的iPhone 3GS,成為我生活必需品。
iPhone 4S的相機功能最為吸引我,以全新光學設計、F2.4大光圈及使用上Sony感光件,一舉成名,大幅提升相機拍攝的效果,不下於普通相機。具備 800 萬像素,這比起 iPhone 4多出 60% 像素,將在影像的解析度與細節中看見截然不同的效果,令人嘆為觀止,從此再無人會說apple iPhone影相是不濟。無奈,iPhone 4S樣樣功能都十分強大,支援性高,實用性大,但始終電量是一個缺失,至今電量仍沒有再提升,僅足夠一天正常使用。而且顯示屏仍為3.5寸,比其他品牌的細很多(包括Sony、Samsung),所謂一寸長一寸強,不一定要大或是最大,但最少也要提升一點,最少可以看到更多、更仔細,有利我工作或是看相之用,一連五代的iPhone,仍保持3.5寸顯示屏,有點力有不足。

由於家中的電腦效能漸漸不能勝任工作、學業及玩樂之用,在我研究各大品牌的電腦後,最終選出了Apple Mac系列的Mac Mini,皆因它只是一台主機,我只需插入用開的器材(包括LCD、Keyboard)便可以使用,外型獨特,功能強大,但重量及大小只是普通電腦的三分一,既可以運行Mac OSX,亦可以安裝Windows 7,實行雙OS同時共濟一堂。自此,家中再多一員Apple產品。
及後我表姐需要購入全新iPad (The New iPad),她委託我代為購入及試用,我曾成為全新iPad的主人約三天,iPad的功能就等同iPod touch,iPad的最大突破便是更清更明亮的顯示屏,比全高清更清的解像度,具備 Retina 顯示器,像素是 iPad 2 的四倍,再次令平板界為之所震,如此驚人的突破實在也令我目瞪口呆。無奈,三天後要正式交回給表姐,真是不捨得,至今仍然懷念那三天使用iPad的日子。
2012年的10月,全新iPhone:iPhone 5的出現再次改變一切,以非凡的纖巧設計,超快無線連接,全新的耳機設計,都無一不令人叫好, iPhone 內涵更豐富。它改變物理定律,變大同時變細,更多同時又更小,更強大的A6雙核心CPU,更好的相機配置,更美的外型,一切都變得更好。iPhone 5 薄僅 7.6 毫米,僅重 112 克,比 iPhone 4S 薄 18﹪,輕 20﹪。雖然iPhone 4S也是十分強大,也可以升級iOS至6.0跟iPhone 5看齊,但始終差一點就是一點,速度、相機、輕便、美觀等因素,都足以令我再次燃起心中那團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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